98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系所分則

系 所

語言學研究所碩士班

招生名額

5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系所指定應繳資料

一、已畢業者學士班四年歷年成績證明正本一式3份,應屆畢業生學士班前三學年成績證明正本一式3份。(應屆畢業者成績單須證明已修畢語言學概論或語音學且成績達80分以上)
二、中、英文簡傳各一式3份(限800字以內,附貼近照)。
三、說明自己對語言學的興趣一式3份(限800字以內)。
四、已畢業者與應屆畢業生皆須請原就讀學校之系主任出具僅報考本校本所甄試之證明1份。
五、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教育部國小英語教師檢定合格證書等)。
※所繳資料恕不發還。
※系所指定應繳資料請於97年11月28日下午4:00前寄(送)達本所。
 
甄試項目
及方式
一、資料審查:審查所繳資料。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筆試、口試。97年12月12日下午4:00於本系網頁公布審查合格名單,請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二、筆試:(一)語言學概論(簡答題):閱讀一篇語言學之論述,書寫閱讀心得。
(二)英文作文。
三、口試

成績計算

錄取方式
 

一、筆試各科各佔總成績30%,合計佔總成績60%;口試佔總成績40%。
二、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得不足額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筆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備 註

一、筆試可使用漢英、英英、英漢字典,但不可使用電子字典,亦不可攜帶其他資料入場。
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所辦公室。
 

辦公室

外語學院
五樓 LB505
電子郵件 G28@mail.fju.edu.tw

聯絡電話

( 02 ) 2905-2553 系所網址 http://www.ling.fju.edu.tw/

九十六學年度 考試入學

系 所

語言學研究所碩士班

招生名額

14 名

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系所指定應繳資料

免繳。

專業

科目

一、語言學概論

二、語音學

三、專業英文

口試:報到時間、地點,請參閱「筆試、口試時程表」。

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初試各科各佔總成績 28 %,複試佔總成績 16 %。

二、初試各科目成績均須達該科到考考生成績排序之前 75 %,始得參加複試。 ( 參與複試考生最多至 35 人 )

三、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得不足額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專業科目欄所列科目順序、複試之次序,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備 註

 

辦公室

外語學院五樓 LB505

電子郵件

G28@mail.fju.edu.tw

聯絡電話

( 02 ) 2905-2553

系所網址

http://www.ling.fju.edu.tw/

九十五學年度 甄試入學

系所

語言學研究所碩士班

招生名額

2 名

系所指定

應繳資料

一、已畢業者學士班四年成績單一式 3 份,應屆畢業者學士班前三年成績單一式 3 份(應屆畢業者成績單須證明已修畢語言學相關課程兩門以上,例如語言學概論、語音學或語法學、語意學等,且成績優異)。

二、英文簡傳一式 3 份(限 800 字以內)。

三、中文自傳一式 3 份(限 1600 字以內,以研究動機、研究構想為說明重點)。

四、已畢業者與應屆畢業生皆須備 1 份系主任推薦信證明該生僅報考本校本所甄試。

五、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教育部國小英語教師檢定合格證書等。

※ 所繳資料恕不發還。

※ 系所指定應繳資料請於 94 年 12 月 2 日下午 4 : 00 前寄 ( 送 ) 達本所。

甄試項目

及方式

一、資料審查:審查所繳資料。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筆試。 9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4 : 00 於本所網頁公布審查合格名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查閱。

二、筆試:(一)語言學概論。

(二)翻譯 ( 英譯中 ) 。

三、口試:

  (一)口試時間:限二十分鐘。

  (二)口試範圍:能表現研究動機及構想之報告或說明筆試所寫之內容。

甄試日期

及地點

筆試及口試日期: 94 年 12 月 23 日 ( 9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4 : 00 於本所網頁公布筆試及口試時間與地點,請考生準時應考)。

成績計算

錄取方式

一、筆試各科各佔總成績 30 %;口試佔總成績 40 %。

二、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得不足額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筆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備註

不可使用字典、電子字典或其他資料。

辦公室

外語學院 5 樓 LB505

電子郵件

G28@mails.fju.edu.tw

聯絡電話

( 02 ) 2905-2553

系所網址

http://www.ling.fju.edu.tw

九十四學年度 入學考試

系所

語言學研究所碩士班

招生名額

十四名(含甄試生四名)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系所指定

應繳資料

免繳。

一、語言學概論。

二、語音學。

三、專業英文。

口試:報到時間 : 94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00

地點:外語學院五樓LB505(語言所辦公室)

成績計算及

錄取方式

一、初試各科各佔總成績 28% ;複試佔總成績 16%。

二、初試各科目成績均須達該科到考考生成績排序之前 75%,始得參加複試。(參與複試考生最多至35人)

三、錄取方式:

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總成績相同者, 依初試科目所 列次序,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得不足額錄取。

備註

 

辦公室

外語大樓五樓 LB505

電子郵件

G28@mails.fju.edu.tw

聯絡電話

(02) 29052553

系所網址

http://www.ling.fj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