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  Acoustic Components of Speech

 

     

  第七章是從言談形式的聲響層面來討論語音,因為提到了聲響層面就一定不能不提物理層面的東西,所以這一章多半在講一些經儀器的測量下我們可以得出的結果,這章一開始就提到了一個重點,其實這樣的儀器測量所區別的,是說話的人而不是說出的話,因為我們對說出的話的物理聲波的接受和認知是相對性的,例如我們每個人講話的聲音頻率都不盡相同,但是我們卻還是能夠接受不同的音頻說出的話來辨認他們是相同的概念意義,這是因為我們對於話語的頻率接受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接著在區別音和音之間,這裡提出了三個共振峰(formant)的形式來區別音,再由振幅(amplitude)和頻率(frequency)來做更進一步的區別聲音的標準。

 

在表7.1~7.4裡面,明確的表達出頻率會影響音調高低,振幅會影響聲響大小的概念。在區別音的程度上,我們也的確可以從儀器觀察到,例如發[s][sh]兩個音的時候,[s]的頻率會比較高,因此音調會比較高;[s][f]來比較的話,[s]的振幅比較大,因此[s]的聲音會比[f]還要大聲。不過請注意在這章一開始提出的前提,就是這些都是相對的,所以這些現象在觀察上必須是同一個個體的語音資料,也就是說,每個人在正常的語音表現下都會有這樣的相對表現,這是值得注意的。並不是說甲的[s]的頻率就一定會比乙的[sh]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