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音位學
在二十世紀剛開始的頭幾年,語音學家認為一個科學性的聲韻描述必須要能發現以及記載每一個發音細節。語音的描述紀錄愈詳細愈好。這一類的語音紀錄通常稱為語音描述(phonetic description)。我們以英文的句子來解釋說明語音描述可能產生的現象。從下列三種 to 的發音方式便可明白一個語言學家在此情形發生的問題。
ABC三種發音方式都表示同一種意義。究竟語言學家對於 to 一字的語音描述要採用哪一種呢?同樣一個 to 字,卻有不同的語音紀錄【t'«】,【t'«】,【t'U】,聽起來都不一樣。假設我們對 to 字的意義不明白,我們很可能猜想這三種不同的語音描述代表著三種不同的意義,其實不然。換言之,語音描述把不重要,沒意義的語音差異都紀錄下來了,這種描述不能幫助我們在語法或詞彙上作有意義的區分,它雖把發音的每一個細節都紀錄下來了,可是沒有意義的語音差異(phonetic difference),對語法及詞彙的分析非但沒有幫助,而且會產生困擾。例如屏東霧台鄉魯凱族的山地語「辛苦了」這一句話可以說成「sabao」或「sabaU」,一般說來,語彙的分析是要根據語音紀錄,這麼一來,那麼「sabao」與「sabaU」便要規劃成兩個單字了。面對著此一問題。新的語音描述方法便應運而生。這種新的描述方法就是音位描述(phonemic transcription)。利用這方法,上述 to 一字的發音,便可歸納成 /t«/ 或 /tU/ ,至於【t】要不要送氣,不把它標出來。為了表示音位描述不同於語音描述,前者採用兩條斜線如 /t/來表示; 後者採用中括號如【t】來表示。換言之, /t/ 這符號暗含著有【t】與【t'】兩種語音的變化 ,/t«/ 可以涵蓋兩種不同發音方式,而不增加分析的困擾。
如果言語指的是人類日常的言語行為(speech act, Sprechen)的話,則“語言”是指一社群賴以 溝通的語言系統或結構(Sprachgebilde)。作為音韻學研究對象的所謂“語音”,並不泛指人類發音器官所發出的一些物理聲音,而是對某一語言社群而言具有區別意義的聲音。這意義的聲音一般可稱為“音位”。因此音韻學也稱為音位學(phonemics)。音位研究的目的並不在於考慮語音的物理性質,而在於說明其如何構成意義。因此它不能如語音學一般,駁雜紛陳地包羅各種語言的語音(如萬國音標方案),而必須把研究範圍按不同的自然語言系統予以劃分、限制,然後作出結構性的說明。如果說“語言”本身就是社會建制(social institution)的一種的話,則“音位”便是一具有社會性的人文現象了。總而言之,音位學要研究的不是自然現象,而是社會人文現象;所用的方法亦是一些社會科學的方法。其所要解釋的問題,是某一特指的自然語言如何讓其有限數目的音位得以有效地分布配搭,以達成意義區別(meaning discrimination)的功能。
(摘自於http://ihome.ust.hk/~eg_lyf/oldhp/cultothe/1.html)
(參考余光雄《英語語言學概論》及大英百科全書網站)
音素(phonemes)可以含有一個以上的變體音(variants),亦可稱做同位音(allophones),因為同一個音由多個人來發,可能有多種不同的發音;所以有時音位又被稱為是一種音類(a class of sounds)。音位學所要討論的就是如所上述的語音系統,從整個系統中再來判定每個個別的音位,尋找音位,判定同位音。音位學的興起應歸之於結構派的理論,因為該派認為任何語言都含有結構,含有系統,在語言的各種層次裡又各含有不同的結構與系統,所以音位學便致力於探尋個語音所存在的語音系統,確定各語音在整個系統裡的地位。
(參考余光雄《英語語言學概論》及大英百科全書網站)
音位學是研究語音的主要功能,使不同聲音的不同語音符號,指涉不同東西。一語言中的音素(phonemes)是其語言中區別語意的語音最小不同單位,例如英文中的"p"是一個音素,因為下列字如"bill","till","dill"的字首音若換成了"p",字意就不同。"pill"中的母音"i"也是一個音素,因為如果換成了"a",此字的意義也不同(成為另一個字"pal")。這兩個不同的音,反映了不同的發音活動;此語言內的兩個音素,在別的語言內也許都屬於同一個音素,例如 /r/ 和 /l/ 在英文屬兩個音素,在日文中【r】和【l】屬於同一音素
音素不是字母,它們指的是說話的音,例如"flocks"和"phlox",雖然意義都不相同,卻有同樣的五個音素,任何語言都有自己的語音系統並用其中的音素來區分意義。
(摘自於International Phonetic (H.K.) Assoc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