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格義佛教批判

眾所週知,所謂格義,即指中國在接受理解印度佛教之際,以中國固有的思想為媒介,來認識佛教的方法。至於以這種方法所理解的佛教,稱為「格義佛教」。一般說來,中國自佛教傳來後,於魏晉時期所見的現象,即是「格義佛教」。至於史料當中,《高僧傳》卷四的竺法護傳一文,最早對格義作出正確的解釋。竺法護傳的文字依次如下:

時依雅門徒,並世典有功,未善佛理。雅乃與康法朗等,以經中事數擬配外書,為生解之例,謂之格義。及毘浮曇相等,亦辯格義以訓門徒。雅風采灑落,善於樞機,外典佛經遞互講話,與道安法汰每披釋湊疑,共盡經要。(大正、五○、347a)

此段文字對於格義的解釋有決定性的影響,例來必定引用。此外,陳寅恪教授在其(支愍度學說考)(21)出,(中,128)若廣義地理解格義的話,當然不必只限於魏晉時期。及於後世的,如北宋以後受佛教影響的儒家「理學」,也可視為格義之支流,甚至佛教徒的著作當中,值得注意的好比宗密(781-841)之三教一致思想,亦可視為是格義的變相。

基於這些考量,伊藤隆壽也順著陳教授的思路,提出自己對格義佛教的看法和解釋,認為凡是以「道.理哲學」為基盤來解釋、理解佛教者,即是「格義」。在(格義佛教考)一文中,他如下提到:

因此,關於格義的解釋,我基本上是採取陳教授等中國研究者的觀點。在格義佛教中,特別是中國固有的思想,亦即是具有老莊思想特色的「道.理哲學」,扮演著決定性的角色。這般以「道.理哲學」作為基盤來理解、解釋佛教者,即是「格義」;只要是依格義的見解而成的佛教,都一概稱為「格義佛教」。(22)

另外,伊藤也認為「中國佛教,從傳來當初直至禪宗成立,是格義佛教」。(23)所謂的「直至禪宗成立」,「當然也意味著,禪宗之後的所有中國佛教」。(24)

的確,在伊藤隆壽的觀察中,中國受容佛教之前的思想土壤,特別是道家思想的「道.理哲學」,在思想構造上與印度的「梵我論」相似,從而也是與釋尊「緣起」、「無我」教義相違。就學術理論方面而言,宣稱「道.理哲學」不是佛教,這是昭然自明、無可非議。但是,若以「道.理哲學」來理解、解釋印度佛教思想,並因此混血出生的「格義佛教」,又出現何等面貌呢?是否能忠實表達釋尊原義?還是被混然化成本土文化的一部份?在《中國佛教之批判的研究》的(本論)裡,伊藤隆壽試著用批判的眼光,挖探並突顯「格義佛教」既存的矛盾與張力,特別是關於佛典漢譯的與「道.理哲學」相交涉的問題。礙於篇幅,在此僅就其中一部份的要點,作一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