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博士班暨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系所分則調查表

系所

跨文化研究所語言學碩士班(原語言學研究所碩士班)

招生名額

5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系所指定

應繳資料

一、已畢業者學士班四年歷年成績證明正本一式3份,應屆畢業生學士班前三學年成績證明正本一式3份。(應屆畢業者成績單須證明已修畢語言學概論或語音學且成績達80分以上)

二、中、英文自傳各一式3份(限800字以內,附貼6個月內近照)。

三、研究計畫書一式3份(限1000字以內)。

四、已畢業者與應屆畢業生皆須請原就讀學校之系主任出具僅報考本校本所甄試之證明1份。

五、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所繳資料恕不發還。

※系所指定應繳資料請於981126日下午400前寄(送)達本所。

甄試項目

及方式

一、資料審查:審查所繳資料。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筆試、口試。981211日下午400於本所網頁公布審查合格名單,請自行上本所網頁查詢,不另行通知。

二、筆試:(一)語言學概論:閱讀一篇語言學之論述,書寫閱讀心得。

(二)英文作文。

三、口試

甄試日期

及地點

筆試及口試:981216日(981211日下午400於本所網頁公布時間及地點,請考生準時應考)。

成績計算

錄取方式

一、資料審查佔總成績20%;筆試各科各佔總成績30%,合計佔總成績60%;口試佔總成績20%。

二、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得不足額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筆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備註

一、筆試可使用紙本字典,不可使用電子字典,亦不可攜帶其他資料入場。

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所辦公室。

辦公室

外語學院5LB505

電子郵件

G28@mail.fju.edu.tw

聯絡電話

022905-2553

系所網址

http://www.giccs.fju.edu.tw

 

 

Last updated: Nov. 1, 2009